close

※當年看完二十二章劇情的觀後突發
※【平安京鬼王追妻實錄】的起點(??????)

 

「喂,晴明,來打一場吧。」
 

當大江山鬼王冷不防地出現在土御門庭院裡時,陰陽師正在畫符的手一抖,筆勢歪斜,濃墨不受控地在符紙上勾出一條歡脫的直線。正在奔跑的小白剎車不及,一腦袋撞上石地藏,花妖們拋出的彩球孤單地落在草叢裡,一院子的人與式神都靜了下來。

 

「你不是已經輸給晴明大人了嗎?有什麼好打的?」小白甩甩頭,率先打破沉默。


「切!安靜吧小狗,本大爺找的是晴明不是你。」


「小白是狐狸!不是狗!」狐狸式神伏低身子,喉間滾著低吼。「不知道是誰,上次打輸了還哭得像三歲小孩呢。」


「那……那只是一時情緒激動!」

 

「好了好了,少說兩句。」晴明揉著眉心,想起上次清理京都時的插曲,他都覺得頭疼──酒吞童子纏著他比試,敗了之後,那個驕傲鬼之王竟然當眾哭了起來,不知怎的也把茨木童子帶哭了,最後兩名大妖一邊哭著又相約喝酒去,才結束這場尷尬的鬧劇。

 

晴明當然明白酒吞的不甘心,但是他沒料到大妖如此率性,說哭就哭──早知道當初會弄哭酒吞,他說什麼也不會答應酒吞的約戰。

 

後來忙著清理京都的禍事,便很快地被眾人拋諸腦後,如今有了空閒,這樁麻煩事竟促防不及地找上門來了。

 

──大妖對他的執著,如同刻在靈魂裡的罪衍,遲早都是得面對的。

 

「晴明!來打吧!」


「晴明大人!」


鬼王與狐狸式神惡狠狠地瞪著彼此,接著頗有默契地齊齊將腦袋轉向事主之一的安倍晴明。狹長的狐眼一轉,陰陽師展扇輕搖,沉吟了一會兒,眾妖屏氣凝息,等候陰陽師做出抉擇。

 

不知過了多久,晴明終於闔起扇子,露出一個燦如冬陽的微笑道。


「好吧,酒吞童子,那就如君所願。」

 

此言一出,陰陽師的庭院熱鬧地炸開了鍋。


「晴明大人這萬萬不可──」


「沒有必要和這賴皮大妖再比了!」

 

「謝謝你們,不過請你們暫時休息一會兒吧。」晴明抬起手,掐動手訣,向空中虛抓一把,式神們的身影便如海市蜃樓般,一眨眼就不見蹤影。前一秒還吵鬧著的庭院再度歸於寂靜,只剩幾片紙人孤零零地落地,一陣古怪的香風颳過,紙人們乘著風盡數飄滑入了陰陽師的掌心裡。

 

「喂,你怎麼將式神都收了,這是瞧不起老子嗎?」酒吞不悅地蹙起眉頭。「本大爺可不需要你放水,之前的恥辱老子今日絕對會加倍奉還!」


「噢,可是我即使輸了也不會哭呢……」蝙蝠扇輕點著朱唇,晴明彎了彎嘴角。


「少、少廢話!快叫出你的式神,咱們再次打過!」


看著一句話就被逗得面紅耳赤的大妖,晴明很是無奈。


「你先緩緩。」晴明慢條斯理地將紙人收進衣袖。「上次的比試是我贏了,這次你再來挑戰,那規則應該得聽我的吧?」
 

「……」酒吞童子瞪著人,抿唇不語。

 

或許是陰陽師太過氣定神閒,他總覺得晴明在坑他,心中的警鐘響徹,但是晴明的話裡又挑不出錯處。論理,妖族是服從強者的,晴明的力量勝過他,那麼這次的比試也應該照著晴明訂下的規則去比……

 

「別緊張,你先坐下來,我們討論討論規則吧。」晴明向大妖招了招手。「我可以嚐嚐酒吞童子盛名在外的神酒滋味嗎?」
 

「打架還需要什麼規則?」酒吞發著牢騷,但還是乖乖地走到了石桌的另一側,與晴明相對而坐,他冷笑一聲。「我可沒帶杯子,你要直接拿著鬼葫蘆喝麼?」

 

「這倒不必,我可沒有鬼王大人您那樣的好臂力。」晴明彈指輕響,就見兩個小紙人從屋子裡奔出來,頭上各頂著一只大酒碗。酒吞見狀也不再推託,指使鬼葫蘆在兩只酒碗中傾倒出透明甘美的酒液,遞了一只給晴明。

 

「多謝。」陰陽師接過嚐了一口,神酒入口溫順,清香滿溢,而餘勁不失烈辣。晴明不禁讚道。「確實好滋味,大江山鬼王的神酒果然名不虛傳。」


「可別貪杯誤了勝負。」酒吞喝了酒,心情似乎好了一點。「說吧,這次勝負的規則要如何訂?」

 

「哦,關於這個呀……不會誤的。」晴明笑瞇瞇的。「在比之前,先來聊聊……」


「老子為什麼要和你聊人生?」大江山鬼王一爪子拍上石桌。


「酒吞,贏了我之後,你要如何呢?」陰陽師不懼,只是垂眸啜酒。


「當然是在打贏你之後,取得最強的寶座,讓紅葉變回原狀,然後揍黑晴明那傢伙一頓。」酒吞想也沒想,幾乎是直覺給出了答案。


「不在『最強』的位置上,後面兩件事情就都不能做了麼?」


「囉……囉嗦!現在老子腦中都是你的身影,如果不贏回來,那本大爺怎麼還有臉面去追求紅葉?」大妖咬牙切齒道。

 

「唔,這我確實無法推脫呢。」陰陽師苦笑。「好吧,那我們就來比。但是不動手,咱們比喝酒。」


「──哈啊?」酒吞童子瞪大了眼。他懷疑陰陽師是否喝酒燒了腦子。大妖旋思,不悅之情更盛,他怒道:「安倍晴明,別欺人太甚,你想方設法地要拖延我們之間的決鬥,是怕了本大爺嗎?」

 

「哎,我可不敢。」晴明擺擺手。「難道你不覺得,喝酒也是一種實力麼?真正的王者怎麼可以少了喝酒的氣度?」


「你說的有理,但是論酒量你怎麼可能喝得贏本大爺?」酒吞不屑道。

 

「鬼王大人這是瞧不起我的酒量了。我可得說,平安京裡怕是尋不出第二個酒量能勝我之人……」晴明彎起唇。「若你害怕了,或是神酒存量不足,那我們可以再找個別的比過。」

 

「笑話,本大爺豈會怕跟人拼酒?」鬼葫蘆再度斟滿兩人的酒碗。


「如此甚好,一人一杯,就比到其中一方醉倒為止吧。」陰陽師舉杯,仰頭一飲而盡。「我先來。」朱紅酒盞倒扣,點滴不剩。

 

「好,好得很。」大妖毫不含糊地跟上。

 

 

一片粉色花瓣輕輕巧巧地旋落在紅漆酒碗中。

 

陰陽師褪去了烏帽,如瀑銀髮披在身後,他的肩頭、衣衫上都點綴著櫻花花瓣,卻無暇拭去。雙頰染上緋色,朱唇更豔了幾分,纖長的睫毛輕顫,平時總是沉靜的面容因為酒精的緣故,再也沒有往昔的那份從容,他鬆了鬆領口,試圖平復灼人的熱度。

 

而另外一邊大江山鬼王的狀態也好不到哪兒去,雖然外表跟平常並無大差,但那隻拿著酒碗的手都打顫。

 

不管是陰陽師還是大鬼王,早都沒有了一開始比拼的豪氣。三杯之前還只是薄醺,如置身在雲端上,微微地飄忽;三杯之後,腦袋發脹如千鈞之重,每一碗瓊漿玉液都成了地獄鐵漿般可怖。

 

就連日日飲神酒作水的酒吞童子都受不住這樣的牛飲,他自己獨飲時雖然喝得也多,但也從未喝得這樣快過。

 

他不得不承認自己確實是小看了安倍晴明──陰陽師這樣瘦弱的身板,喝起酒來倒是比那些以武勇著稱的武士還爽快,甚至還能談笑風生地調侃大妖兩句。只是那樣的從容僅維持了兩刻鐘,兩刻鐘一過,陰陽師的眸子裡染上幾分醺然,半偏著腦袋揉額角,再也說不出話來。

 

酒吞瞧著晴明的變化,初時還在心底暗暗地偷笑,然而再一刻鐘過去,後勁追上的鬼王大人也笑不出來了,也成了蹙著眉、埋頭苦灌的模樣兒。

 

最後蒼藍狩衣的身影再也支撐不住,往旁邊一歪

,「唔,鬼王大人果真好酒量……這局是你贏啦。」晴明鬆手,任由酒碗落地一聲清脆,昭告著陰陽師的敗北。

 

醉臥櫻花雨間,呼吸之間滿是酒意,平安京的守護者,傳說中的大陰陽師安倍晴明,他可曾如此失態過?


明明就是他輸了,晴明只覺得渾身輕飄飄地,滿心歡喜。因為他從半瞇著的眸間,瞥見那只紅髮大妖如釋重負地放下酒碗的模樣,捂著腦袋趴在石桌上,好半天不說話。哎,當真好笑極了。

 

酒吞休息了一會兒才緩過來。「是我勝了。」


「嗯,是你勝了。」


「本大爺才是最強的萬鬼之王。」


「確實呢。」


「那麼本大爺……要去宣示勝利……」


「去吧。」


「……」

 

「喂,晴明,你好歹也表示一下,這樣本大爺一點都感受不到勝利的喜悅!」酒吞不悅地推了推仰躺在地的陰陽師。


「哦,恭喜呀。」晴明背過身子,打了個大哈欠。「唔呼……那個……怎麼說來著,既然你贏了,那這副身子就交給你支配了……」


「安倍晴明!」看著晴明毫無誠意地睡姿,酒吞要氣炸了,搖搖晃晃地繞到另外一邊去推搡那蜷起身子側睡著的人。

 

騫地,陰陽師睜開一隻眼,懶洋洋地說道:「哦對,順便把平安京保護好啊……那可是我的寶貝……就交給你啦……哈啊……」他笑瞇著眼的樣子,真像隻狐狸。

 

接著晴明不管不顧地酣然睡去,哎,醉鬼的任性。

 

 

酒吞真想把那誆了他的陰陽師一巴掌拍醒,再讓鬼葫蘆好好地教訓那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安倍晴明。他是醉得頭有點痛,有點兒飄忽,但是還不到無法思考的程度。

 

細細想來,這哪能叫勝負?晴明分明是懶於和他動手,才繞了他拼這酒。太可惱了,連個公證人也無,這樣輕而易舉地就將勝利拱手送給他,他大江山鬼王可是這樣需要人憐憫的弱者?

 

但是那可恨的安倍晴明,喝起酒來是那樣的認真,絲毫沒有放水的意味。若要說這勝負不作數,還真對不起那麼拼命勁兒灌酒的晴明。

 

京都那日的事,相隔數日後再想起,都難受地令大妖發狂——不管是竭盡全力後輸給晴明,亦或是被情緒所支配、自暴自棄地嚎啕,都成了大江山鬼王心裡的刺,骨鯁在喉。

 

數日與茨木童子一同沈溺在酒精的時光裡,他痛定思痛,什麼不甘心,什麼悔恨啊,只要再次挑戰晴明,贏了之後就再也不會難受了。


──只要再贏回來就好了嘛。


所以他來到土御門的庭院,卻怎麼也沒想到讓狡猾的陰陽師坑了一把。

 

望著晴明無憂的睡顏,酒吞彷彿看到一隻抱著尾巴睡的小狐狸。胸口間滿溢著的悔恨確實是散了,不曉得又新填上了些什麼——滿漲著某種高昂的情緒,焦躁,夾雜著一絲絲的甜。

 

──他一定是醉了,所以才會有著強烈的渴望觸碰眼前的人。

 

酒吞伸出手,將晴明覆在面上的散髮撥至腦後,讓那張連女人都嫉羨的臉龐毫無遮掩地露出。看著看著,大妖輕聲失笑。「那麼這次就先扯平吧,晴明。」

 

但是大江山鬼王可不會就這樣算了,總有一天他要再次用力量徹底征服陰陽師,在這之前,這筆帳就且先記下吧。

arrow
arrow

    天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